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本品为乙类医保品种。感冒类非处方用药。
成份:板蓝根。
性状: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;味微苦。
包装及规格:内包材为复合膜袋,每盒装3克*10袋,3克/袋。
效期:二年。
服用本品注意事项:1、忌烟、酒及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4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,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、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,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8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9、儿童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10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、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